赵民革在集团法治建设暨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会上强调 提高依法治企水平确保改革发展在法治轨道稳步前进
11月16日,首钢集团法治建设暨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会召开。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民革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与合规体系建设,围绕落实“三创”交流会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打好首钢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
赵民革强调,一要强化依法治企意识,进一步营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法治企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企业层面的要求和实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要想行稳致远,必须要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要高度重视合规管理,确保业务合规、程序合规、行为合规。在打好高质量发展基础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是“必须要做,并且一定要做好”的事,是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底层逻辑。
二要强化合规管理制度落地,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企水平。要落实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聚焦关键核心业务和易发生风险的业务,筑牢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强化业务部门、经营单位和项目一线主体责任,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在经营决策中严格遵守合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的前置程序。要做好风控与合规体系融合,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目标。要认真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违规经营责任的追究落实。
三要强化法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依法治企基础。要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力支持总法律顾问行权履职,对决策事项的风险要管控识别,存在重大风险的决策事项要坚决说“不”;要用好法务机构队伍,发挥好法务队伍作用;风险防范机制要管用,要在健全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加强法务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前期介入,持续做好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执行中的法律保障,强化事前事中的审核监督,确保依法合规管理要求贯穿业务始终。
四要强化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要从维护企业发展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市国资委提出的案件管理三个目标任务。要依法维护企业权益,加强法律诉讼风险的事前防范,积极开展源头治理。
会上,集团法律事务部传达市国资委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各单位2021年度法治建设考评情况,解读2022年集团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安排部署首钢集团推进第二批合规管理工作。
集团战略管控部门、战略支撑部门、业务支持服务部门,在京各平台公司、直管单位、要素管理单位现场参会。股份公司、京唐公司、曹建投公司、矿业公司、香港首控、首秦公司、贵钢公司、水钢公司、长钢公司、通钢公司、伊钢公司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